“在广州市开办网店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只要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就暂不强制要求办照。只从事网上经营流动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范围,名称可以使用“电子商务”字样,经营范围可申请使用“网上(利用互联网)经营(销售)××”或“网上(利用互联网)提供××服务”等用语,登记机关加注“(不含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字样。 ”昨日,广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就网店是否要办照题目明确表示,将鼓励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健康发展。
据先容,为了支持网络经营者做大做强,广州市工商局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广东省工商局的有关划定,日前推出三项新举措推动电子商务网络经营发展。
不强制要求天然人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天然人在网络交易平台上开办网店,只要其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项目,暂不强制要求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