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桩“私家侦探”敲诈勒索案暴露信息保护漏洞。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审理一起“私家侦探”敲诈勒索案,而这起敲诈案却牵出了电信运营商员工在利益驱动下,充当内鬼
网站建设倒卖用客户个人信息,一条黑色利益链条浮出了水面。也暴露了运营商客户信息监管的严重不足。
“内鬼”暗箱操作
据检方调查,该“私家侦探”敲诈勒索案涉案人员张荣浩﹑张荣涛兄弟于2004年至2007年间在北京注册成立了5家调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从事讨债业务和婚姻调查等活动。
据张荣浩﹑张荣涛兄弟交代,客户信息是通过原中国移动员工林涛和李磊获得的,并在调查公司之间流转。而在此过程中,他们获取的许多个人信息,都来源于通讯运营企业的“内鬼”张宁、唐纳宇、吴晓晨。
据张宁透露,在2008年初至2008年10月,曾帮助林涛修改过100多个全球通手机号的客服密码,并提供了几十名机主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他表示,通过内部系统进行用户客服密码修改不需要知道原密码,而有了客服密码就可随意查询机主的通话记录。
另一名“内鬼”唐纳宇事发前在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工作,主要从事网络设备维护。据唐纳宇透露,2008年6月,一个叫卢哲新的朋友问其能否调阅手机用户的详细通话单,他就到公司机房调出卢需要的手机通话详单,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卢。卢把这些个人信息都卖给了“调查公司”。
吴晓晨是原中国网通公司员工,曾任客户代表。2005年4月他结识了张荣浩,帮助查网通座机电话的信息。
倒卖信息利益链揭秘
事实上,运营商内
北京网页设计部人员倒卖用户信息早已经成为了业内的潜规则。《每日经济新闻》在通过搜索看到,多数的"私家侦探"公司业务介绍中均有手机通话记录清单业务,包括:全国手机查址、全国移动手机通话记录查询、全国联通手机通话记录查询、全国小灵通通话清单、全国短信息内容查询等。
一位曾经同移动公司合作过的代理商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所有的信息资料都来自移动公司,许多号商通过运营商内部员工的关系拿到活跃号码的数据库,以便SP从事IVR和短信业务,通常是直接“购买”。
“事实上,在运营商内部有关用户信息的保护有很严格的规定,都是采取分级授权来管理的。”某中国移动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既然运营商内部管理严格,那么是什么促使"内鬼"将信息泄露出去的?
据唐纳宇说,卢哲新每次找他帮忙调阅手机用户的
北京做网站公司详细通话单时,他从中获得100元到200元的辛苦费。卢哲新又把这些电话信息以每个300元到400元的价格卖给 “调查公司”。
一条由电信运营企业 “内鬼”和“调查公司”将用户信息当做商品倒卖的黑色利益链条自此浮出水面。
据检方调查,吴晓晨一边为其提供原中国网通用户的个人信息,一边从张荣涛那里购买中国移动用户的个人信息,每条信息价格从800元到1000元不等。然后他再以每条
北京网站设计信息加价50元到100元,卖给另一家“调查公司”,尝到“甜头”的吴晓晨甚至自己在北京朝阳区开了一家“调查公司”。
运营商监管存漏洞
“充当‘内鬼’盗卖手机个人信息,折射出电信运营企业内部的一些监管漏洞。”电信专家付亮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某运营商内部人士则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几大电信运营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严禁员工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但该制度执行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
该人士表示,在运营商内部,对于用户信息的管理制度采取的是分级授权管理。但是,由于电信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造成了许多部门必须知道用户的信息,例如运行
广州做网站公司维护部门、客服服务部门、计费系统部门等,这也造成了监管的难度。
付亮认为,要做好用户信息监管工作,运营商内部必须在流程上进行优化,规范各部门的职能,设置查阅用户信息级别制度,完善电子查询登记记录等。此外还需要在内部处罚制度上进一步加强,以防员工在利益驱使下做出违法行为。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可以保护公民的
北京网站建设个人信息,这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只能根据民法,以侵犯公民民誉权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