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鬼”勾结私家侦探 电信运营商用户信息遭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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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私家侦探”敲诈勒索案暴露信息保护漏洞。近日,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正审理一起“私家侦探”敲诈勒索案,而这起敲诈案却牵出了电信运营商员工在利益驱动下,充当内鬼网站建设倒卖用客户个人信息,一条黑色利益链条浮出了水面。也暴露了运营商客户信息监管的严重不足。 

  
“内鬼”暗箱操作
  
据检方调查,该“私家侦探”敲诈勒索案涉案人员张荣浩﹑张荣涛兄弟于2004年至2007年间在北京注册成立了5家调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个人信息,从事讨债业务和婚姻调查等活动。
  
据张荣浩﹑张荣涛兄弟交代,客户信息是通过原中国移动员工林涛和李磊获得的,并在调查公司之间流转。而在此过程中,他们获取的许多个人信息,都来源于通讯运营企业的“内鬼”张宁、唐纳宇、吴晓晨。
  
据张宁透露,在2008年初至2008年10月,曾帮助林涛修改过100多个全球通手机号的客服密码,并提供了几十名机主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等。他表示,通过内部系统进行用户客服密码修改不需要知道原密码,而有了客服密码就可随意查询机主的通话记录。
  
另一名“内鬼”唐纳宇事发前在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工作,主要从事网络设备维护。据唐纳宇透露,2008年6月,一个叫卢哲新的朋友问其能否调阅手机用户的详细通话单,他就到公司机房调出卢需要的手机通话详单,通过电子邮件发给卢。卢把这些个人信息都卖给了“调查公司”。
  
吴晓晨是原中国网通公司员工,曾任客户代表。2005年4月他结识了张荣浩,帮助查网通座机电话的信息。
  
倒卖信息利益链揭秘
  
事实上,运营商内北京网页设计部人员倒卖用户信息早已经成为了业内的潜规则。《每日经济新闻》在通过搜索看到,多数的"私家侦探"公司业务介绍中均有手机通话记录清单业务,包括:全国手机查址、全国移动手机通话记录查询、全国联通手机通话记录查询、全国小灵通通话清单、全国短信息内容查询等。
  
一位曾经同移动公司合作过的代理商向《每日经济新闻》透露,所有的信息资料都来自移动公司,许多号商通过运营商内部员工的关系拿到活跃号码的数据库,以便SP从事IVR和短信业务,通常是直接“购买”。
  
“事实上,在运营商内部有关用户信息的保护有很严格的规定,都是采取分级授权来管理的。”某中国移动内部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既然运营商内部管理严格,那么是什么促使"内鬼"将信息泄露出去的?
  
据唐纳宇说,卢哲新每次找他帮忙调阅手机用户的北京做网站公司详细通话单时,他从中获得100元到200元的辛苦费。卢哲新又把这些电话信息以每个300元到400元的价格卖给 “调查公司”。
  
一条由电信运营企业 “内鬼”和“调查公司”将用户信息当做商品倒卖的黑色利益链条自此浮出水面。
  
据检方调查,吴晓晨一边为其提供原中国网通用户的个人信息,一边从张荣涛那里购买中国移动用户的个人信息,每条信息价格从800元到1000元不等。然后他再以每条北京网站设计信息加价50元到100元,卖给另一家“调查公司”,尝到“甜头”的吴晓晨甚至自己在北京朝阳区开了一家“调查公司”。
  
运营商监管存漏洞
  
“充当‘内鬼’盗卖手机个人信息,折射出电信运营企业内部的一些监管漏洞。”电信专家付亮对《每日经济新闻》表示。
  
某运营商内部人士则对 《每日经济新闻》表示,几大电信运营商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会签署相关协议,严禁员工对外泄露客户个人信息。但该制度执行起来却有一定的难度。
  
该人士表示,在运营商内部,对于用户信息的管理制度采取的是分级授权管理。但是,由于电信行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造成了许多部门必须知道用户的信息,例如运行广州做网站公司维护部门、客服服务部门、计费系统部门等,这也造成了监管的难度。
  
付亮认为,要做好用户信息监管工作,运营商内部必须在流程上进行优化,规范各部门的职能,设置查阅用户信息级别制度,完善电子查询登记记录等。此外还需要在内部处罚制度上进一步加强,以防员工在利益驱使下做出违法行为。
  
据《每日经济新闻》了解,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可以保护公民的北京网站建设个人信息,这种侵犯个人隐私的行为,只能根据民法,以侵犯公民民誉权来起诉。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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