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时调整店主最晚可2月22日发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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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淘宝网公布,除双方商定发货时间的订单外,消费者订单付款时间在春节期间的商品(2月2日00:00至19日24:00),卖家可在2月22日24:00前发货。春节期间网购的发货可能比较迟哟。昨天,淘宝网调整了春节期间卖家发货时间,卖家最晚可2月22日前发货。
    买家在2月2日下单,卖家可最迟2月22日发货。以买家在2月2日下单为例,卖家最迟20天内(22日发货)发货都不算违规。
    据了解,从2月初开始,在淘宝上的卖家,已经基本不接送到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海南、青海等偏远地区的件了。
此外,阿里巴巴团体昨天表示,除淘宝网外,天猫、聚划算等网购平台都将从2013年2月2日起对卖家网购发货时间做出人道化的临时调整,待2013年2月20日起恢复正常。
    春节临时调整还包括,在春节期间内付款的订单,且状态为“未发货”的订单,买家在春节期间申请退款或修改退款协议的,卖家须在2013年2月22日前处理买家的退款协议。卖家在春节期间发货的商品,买家未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淘宝通知支付宝打款给卖家的时间由现在的10天延长至20天。而江浙沪渝的快件,基本上仍旧可以投递。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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