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海淀法院在2011年1月21日做出的判决:大众点评网享有点评内容的著作权,爱帮网复制大众点评网上内容的行为不符合著作权法设定的免责条款,依法构成侵权。法院判决爱帮网从判决之日起休止对大众点评网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大众点评网2.5万元的经济损失。
实际上,这场著作权纠纷案持续了三年多。从2007年底开始,大众点评网就以“爱帮网未经许可发布来源于大众点评网数千家餐馆的点评内容”为由两次将爱帮网告上法庭,但终极以爱帮网胜诉告终。
2010年8月,大众点评网第三次起以分歧法竞争为由起诉爱帮网,并索赔900万。2010年11月12日,第三次开庭中,法院未当庭宣判。
此次的二次判决是针对“侵权”案件。大众点评网宣称,北京做网站爱帮网被大众点评网以分歧法竞争为由起诉的另一起案件也将在不久后宣判。(月古)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