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网络环境独特,盗版制作成本低廉,传播速度快,受众广泛,仅用一台虚拟主机或者是服务器就能获得成仓的货币,因此很多网络人士都盯上了这块“肥肉”,无可否认的会闹出很多关于盗版和正版之间的纷争事件,所谓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复制、再分发的行为。网络作为一个特殊传播路径,成为盗版最青睐的一种手段。
近日,搜狐和迅雷之间的盗版之争也在业界炒得鸡犬不宁,搜狐汇集了国内著名的视频网站优朋普乐、激动网等公司创建“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宣布向涉嫌盗版的优酷网、土豆网、迅雷等网站发起诉讼,索要巨额赔偿。迅雷接到挑衅之后也不是省钱的料,反将一军,并且表示对搜狐的版权侵权事实已完成取证,要状告搜狐侵权。
在很多方面看来,搜狐和迅雷像是场闹剧,相互诋毁,并不像真的是要因版权问题闹纠纷。但这足以表明互联网盗版已经引起了相关方面的重视,并且已经闹到国家法律面前了,因此也引起了国家的重视, 7月21日国家版权局联合公安部和工信部宣布:正式启动2010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这也是继2005年首次开展以来的第六次网络专项行动。
据国家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的“剑网行动”将重点加强对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游动漫网站以及网络电子商务平台的监控力度,并制定出相关的奖惩规定,对于举报国家规定出来的7项纳入监管力度的内容的行为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1000元至1万元人民币奖励,用于为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网络侵权盗版活动,从而达到有利的打击盗版行为的目的。
在互联网和数字化日益发展壮大的趋势下,网络侵权盗版活动不只是单纯的一种形式,他们已经从单一的经营模式向多元化和高智能化过渡,慢慢呈现出集团化、专业化、高技术化的趋势,国内知名的信息安全专家和十大虚拟主机服务商联动天下负责人认为:这种网络盗版现象已经威胁到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等各种正统产业的生存,并且严重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的网络版权秩序,展开打击网络盗版活动已经势在必行。
虽然国家采取了一定的防治措施,相关的奖惩规定也调动了网民的积极性,但是,这需要更多方面共同努力,例如:虚拟主机(空间)服务商和域名服务商之间的相互监管也很重要,可以说这是防止网络盗版现象出现的根源所在。
对虚拟主机服务商来说,对于一些比较容易盗版的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视频等这些传播计较广泛并且容易产生网络盗版的网站,要按国家规定必须取得专项备案才向其网站提供空间,并且要他们单独租用VPS主机和服务器,在租用服务器时签下保证书,保证其网站是正规网站不是盗版网站,一旦被人举报为盗版网站就永久关闭,不退款,也不得备份数据。
而域名服务商则需要每天对新注册的域名进行审查,对已经做了解析的域名进行分析,有些网站是通过跳转功能,跳转到相关的非法网站的,因此在审核时要十分认真,一旦发现要立刻停止转向,甚至是停止解析,删除域名。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