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的张某是甘肃人,2006年开始来京打工,做过保安,也在北京网站设计KTV做过服务生。张某最初开办了一家合法网站,后来觉得不赚钱,就想出了开淫秽网站的点子。
去年11月,张某在淘宝网以每北京做网站公司台每月108元的价格租了3台服务器,并通过代理商从美国的服务器租用域名,将淫秽电影、淫秽小说、淫秽图片的链接上传到自己的网站上。张某在租用的3个服务器上建北京做网站公司了4个色情、淫秽网站,经统计点击量达6万多次。随后,张某联系商家将广告挂在自己的网站上。商家通过支付宝或转账的形式向张某付钱。据张某称,他代理的广告一共有4家,总计收费300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且情网站建设节严重,依法应予处罚。鉴于张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并先期履行财产刑,故本院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