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天后无证卖书将被取缔
目前,我国的网络出版物销售终端基本可以分两大类,一类是像卓越网、当当网、蔚蓝书店等,以贩卖书籍、音像制品为主的大型网店;一类则是以淘宝网为代表的C2C(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综合交易平台,许多商家或个人卖家聚集其上。
两类平台的发展都可谓蒸蒸日上。但2009年,淘宝网发生了多起因卖家卖盗版书而招惹官司的事件,引起了新闻出版总署的关注。去年年底,总署责令淘宝网打击网络盗版,规范平台上的网络广州做网站公司出版物卖家。今年8月,总署又下发《关于促进出版物网络发行健康发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剑指”网络书店,明确规定在网上售卖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必须事先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通知还给出了“最后期限”: 9月30日后,还未按照规定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而仍通过网络发行出版物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将依法取缔。
此外,按照通知规定,从事出版物网络发行的关键条件简而言之就是:零售卖家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批发卖家除了场所面积不得小于50平方米之外,注册资本也不得低于200万元;有总发行权的网络卖家要求则更高。
淘宝网强制书店上传许可证
“卓越以售书起家,相关的各类许可证我们早就备齐了。”卓越网公关经理张小掖告诉记者。她也透露,像卓越网这样资历久、资金雄厚的大型网店,都有“双证”。
而拥有上万家网络书店,也是国内中小型网络书店北京网页设计聚集度最高的淘宝网,也早已“未雨绸缪”。去年年底,淘宝网通过内部系统向卖家发布了“书籍卖家准入规则”,要求所有书籍类卖家在今年2月底前上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相关信息,超过这一时间限制的卖家将无法在“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发布商品,现有的店铺也将被强行关闭。“现在所有在淘宝网上从事图书零售、批发的卖家都是上传了许可证,并且通过我们审核的。”淘宝网相关工作人员马春茂肯定地说。记者在亲身试验时也发现,在“书籍/杂志/报纸类目”下发布商品,系统会强制要求卖家提供许可证,如果没有,则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考虑到部分用户还有卖闲置二手书的需要,淘宝网也对此作了特别规范:用户不用上传许可证就可以直接挂卖二手书,但一个网店内的二手书最多只能挂50本,“没法走量,这就杜绝了北京做网站公司不良商家通过二手书途径大量售卖的可能。”马春茂解释。
记者昨天还发现,与书籍规则类似,淘宝网又发布了“音像卖家准入公告”,要求相关卖家在10月31日前上传《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或代购凭证。转让二手音像制品的卖家也只准在店内挂50件商品,每种音像制品下的商品不得超过1件。
分类管理保护特色个性卖家
“支持支持,这样在淘宝买音像制品更放心了。”在淘宝网的“音像卖家准入公告”后,记者看到了这样的回帖。对于大多数买家高举赞成票,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出版人》杂志原总编辑翁昌寿给出了解释:“新规定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市场秩序,遏制了盗版,使消费者的权益获得了保障。”
即便如此,也有一些“资深网络买手”表达了自己的顾虑:“我常上的小店都比较冷门,感觉他们拿到许可证的可能性不大,但关了也太可惜了,以后偏门的书该到哪儿去买呢?”
在大大小小的卖家眼里,对新规则看法也不同。有人认为这能平衡竞争,“不然开实体店的又要场地北京网页设计又要人工,也太亏了”;有人则觉得这是在挤压小卖家的生存空间,“小本生意才来开网店的,哪有钱办证啊”、“这么做只能便宜大店,饿死小店”。
对此,淘宝网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很无奈:“我们只是按国家规定办事,毕竟合法经营大过一切。”翁昌寿则认为这种对网上网下“一视同仁”的规定有助于让大家站在一个公平的竞争起点,“不能因为你店小,就可以要求没有证,这从市场、法理上都说不过去”。但他也建议相关部门网站建设最好能“分类管理”,面对特色小店和个性小店,适当放宽准入条件,不要一刀切,以促进文化多元化:“我们能否根据网店的不同规模、销售量等,给出不同的门槛规范呢?或者简化审批程序,给出一些‘短效’许可证,容许一些资本‘试水’,这对小店的积极性也是一种保护。”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