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部分业内人士表示,网店实名制重在规范淘宝、有啊等卖家,独立网店的监管尚属灰色地带,建议IDC、搜索引擎等公司共同参与。
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按照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需向提供网络交易服务的平台、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方提出申请,提交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实际是在规范淘宝、有啊等C2C平台上的卖家。但除此之外,中国大约有60万以上的独立网店,其中活跃独立网店在10万家左右。这还不包括那些只有一个页面,通过搜索营销、400电话销售的那些网商。
业内人士介绍,这些独立网店要么是由个人,或者由几个人组成的小公司运营,如果消费者发生纠纷,维权的成本要比那些C2C平台的卖家更难。
据了解,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国从事互联网经营业务,需要取得ICP证,但目前取得这一资质的独立网店不到40%。
业内人士指出,如果要真正净化网络交易市场,应该考虑出台针对独立网店的监管办法,联合IDC厂商、搜索引擎等互联网服务公司一起规范这一市场。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