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钟楼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手机网站传播淫秽图片的案件,一审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被告人郑某有期徒刑1年10个月。
郑某眼看着别人住豪宅开名车,好逸恶劳的他琢磨通过非法方式在短时间内谋取暴利。一天,郑某在百度网上看到介绍如何做网站的说明和程序。凭借自己的小聪明,他很快学会了网站制作方法,先后共建立了不同域名的5个手机网站。一开始,他用的是国内的服务器,后来为实现其“发大财”的梦想,索性租用国外的整个服务器。为吸引人点击,以此赚取广告费,郑某铤而走险,陆续向网站上传色情图片。2009年11月25日至29日间,郑某在其建设、管理、使用的某手机WAP网站上直接链接各类色情图片1222张,通过网络向不特定的手机用户传播。后来,80后女子常某因想给手机换个桌面,无意中打开郑某建立的网站,发现许多色情图片,向警方报案。
经常州市公安局鉴定,这1222张色情图片为淫秽物品。经查,某广告商按点击其广告一次0.13元的方式向郑某付费,截至案发之日,郑某共获利一万余元。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