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商务领域,经过了域名注册实名制、网店实名制以后,6月22日,文化部公布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网络游戏账户需通过有效身份证件实名注册。据悉,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游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该《办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不仅仅在实名制上有所规定,另外的几项公众比较关注的规定有网游经营过程中不得设置强制对战;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虚拟物品交易服务、实施进口网游审查和国产网游备案等几项制度核心要点。
《办法》的出台,和任何行业的新规出台一样,难免引起行业人士、专家对其解读、热议。这样一来,就会不可避免产生一些争议。
争议之一在于网游需要实名登记,部分玩家有一定担忧,主要是担心用户信息安全能否得到保证,因为在电子商务行业出现的用户个人资料外泄的事件屡见不鲜。近来最引人关注的Facebook泄露用户隐私事件就是一例,很多站长建立网站,也开始首选安全稳定、具有高端监控系统企业邮箱以保证公司和客户资料不被外泄。
争议之二体现在《办法》规定:“不得设置未经网游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取得网游产品和服务。”有玩家表示,那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游戏中不能PK了,如果一刀切的反对PK,游戏的乐趣就会大减,因为玩家喜欢的就是这种互动的娱乐方式,而且它也有利于宣泄负面情绪。但也有网友认为,这条规定让游戏引发的买装备攀比等现象减少,也控制了网络游戏会导致的不良后果。
争议之三在于,《办法》将SNS游戏也纳入监管,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有业界专家认为,这在社交游戏领域,能一定程度上减少同质化竞争问题,能把同质化粗制滥造的网游产品挡在门外。但目前SNS游戏的收入已经占据很多站长收入的大头,而中小站长的SNS网游运营可能被取消,提供相关平台的企业也将面临挑战,对SNS游戏的商业模式也将产生很大的影响。
网络游戏产业在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突出体现在用户权益缺乏保障、市场行为缺乏监管及在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使用中引发的纠纷不断。因此,《办法》规定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虚拟物品交易服务,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应当按用户购买时的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用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还。连续中断服务超过30日的网游,视为终止运营。“这个规定意味着网游企业不得圈钱,不得非法占用用户资金,这一措施很不错。”一位网友评价说。
另外,《办法》还规定了网游企业应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及依法对进口网络游戏进行内容审查等。很多业内人士表示,《办法》针对网游的一些规定只是重申,已经不是第一次。但毋庸置疑,网游产业十年处于无制度规范的状态,《办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网游进行管理和规范的部门规章,“这可以称得上是文化部的‘网游基本法’了。”一位网游业高层评价说。因而具有比较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全球电子商务专家中国诺网www.nuo.cn认为,作为中国互联网领域最赚钱的行业,网络游戏一直伴随着争议成长,但同时却一直存在未成年人沉迷游戏、游戏内容导向偏差和虚拟货币纠纷、网游运营商强加用户霸王条款等问题。《办法》的出台对网络游戏用户权益保护倾向是很明显的,虽然一些条款依然显得模糊,许多相应的制度也具有争议,但它有望终结网游十年的“野蛮生长”,走向被细致管理的阶段,也将规范网游产业的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