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市场地位的B2C企业,凡客诚品在此次的广告宣传中俨然犯了最低级的法律错误,是国内电商企业发展有史以来性质极其恶劣的事件,暴露了互联网发展中一些网站经营者法律意识的缺失。
针对凡客诚品此次“触目惊心”的知法犯法恶性事件,作为中国电子商务行业机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发起本次倡议,呼吁共同发起电子商务发展遵纪守法倡议书。近年来,中心积极参与国家有关电子商务、网络经济领域法律法规、发展规划的草拟,中心所发布的报告、数据、内参等得到了国家各大部委和广大电子商务企业的广泛认可。
本《十条倡议书》全文如下,望各电子商务及有关单位共同遵守:
一、自觉学法守法。守法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底线,守法是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在法律范围内进行一系列的商务活动,才能得到国家和用户的认可。作为行业领军网站负责人更应自觉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知法守法,把好企业的法律关。
二、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每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公民对国家应尽的义务,作为网络经济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企业应当积极主动配合国家政策纳税。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主动向用户、供应商等开具正规发票(包括电子发票)。
三、保护知识产权。电子商务企业应严格执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规,充分考虑权利人、商家、平台、消费者等不同主体的合理诉求,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公开、透明的优势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环境的进一步改善。同时,电子商务企业把好“版权关”,不售卖没有授权的产品。
四、反对不正当竞争。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网络经济也不例外。电子商务企业在竞争过程中,坚决反对采用虚假、欺诈、损人利己的违反国家法律手段进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严格遵循专卖商品法律法规。对与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材等专卖商品,电子商务企业不用触碰相关专卖商品法律法规,应当获得相关部门特许后再行销售经营。
六、诚信经营。诚信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根本,电子商务企业应以诚信为本展开商务活动,在标价、促销、售后等方面严格兑现用户承诺,坚决反对虚标原价、虚假促销、售后放空等不诚信行为。
七、改善用户体验。加强电子商务企业自身平台建设,加大在服务、系统、物流等方面的投入,完善用户在下单、支付、物流、售后等一些列环节的购物体验。
八、保障用户信息安全。加强企业技术投入,严防黑客入侵,严禁倒卖用户信息。
九、严格执行快递新规。5月1日起,各电子商务物流快递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邮政局颁布《快递服务》系列国家标准,切实落实快递“新国标”,尤其是自建物流的电商企业更应做好行业标杆示范作用,坚决抵制“先签字、后验货”等所谓行业“潜规则”。
十、发挥电子商务领军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电子商务企业在做好本企业各项工作前提下,应带头做好行业示范作用,坚决抵制违法、售假、侵权等不正当行为。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