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日前发布了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电信等15户中央企业2010年度财务收支等审计结果。
其中涉及的中国电信的主要问题包括2008年至2010年,所属浙江电信实业金华市分公司等单位少缴纳企业所得税1260.56万元。2009年至2010年,中国电信本部及部分所属二、三级公司本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工资性支出5627.10万元,未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也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等。
中国电信公告表示,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报告肯定了中国电信集团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审计报告也指出,中国电信集团部份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在某些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以下为中国电信上市公司关于回应审计报告的公告全文:
2011年,国家审计署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及所属部份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包括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审计。
国家审计署的审计报告肯定了中国电信集团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重大经济决策较为规范,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也指出,中国电信集团部份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在某些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某些业务经营中还存在一些不合规问题。
对于本次审计涉及本公司的有关问题, 本公司高度重视审计结果, 认真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并举一反三, 进一步规范和强化经营管理, 全面提高风险管理和内控水平。
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对本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以及财务报告没有重大影响。
(发布时间:2013-02-20 14:33)